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13
省直各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為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以及《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有關要求,現就我省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步驟
(一)開展試點。2020年7月1日起,在省科學院、省教育廳、省法院、省檢察院,以及廣州市、深圳市、東莞市市本級預算單位開展試點。上述試點單位和地區對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以下簡稱采購項目)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各試點地區可根據地方實際推進其他各級預算單位采購意向公開。
(二)全面實施。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本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各級預算單位從2020年11月1日開始對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公開采購意向。
二、采購意向公開內容
(一)公開主體和渠道。預算單位負責公開政府采購意向。省級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的采購意向專區予以公開,地方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地方分網的采購意向專區予以公開。各級主管預算單位負責匯總本部門、本系統所屬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后集中公開,有條件的部門可在其部門門戶網站同步公開本部門、本系統的采購意向。
(二)公開范圍。除實施電商直購、網上競價、定點采購等小額零星采購項目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按項目實施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不含涉密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
(三)公開內容。采購意向公開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具體格式詳見附件)。其中,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情況包括節能產品、環保標志產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等。采購意向應當盡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各單位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預算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四)公開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前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二上”內容為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后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安排為依據。預算執行中新增采購項目應當以實際下達的預算為依據。
(五)公開途徑和時間。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無法滿足采購意向公開時間要求的項目(即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應當單獨提前公開。納入部門預算支出范圍的采購項目,預算單位應當在部門預算批復后40日內,在政府采購系統填報采購意向要素,各主管預算部門通過政府采購系統匯總本部門、本系統所有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涉密信息除外)后,在部門預算批復后60日內予以公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推進采購意向公開是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方便供應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購信息,對于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升采購績效,防范抑制腐敗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二)明確責任主體。預算單位是采購意向公開的責任主體,應確保公開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各級預算單位要以采購需求為前提,按照資金支出用途、標準和績效目標完整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各級預算單位要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以“二上”部門預算安排為依據,提前開展市場調查,研究確定初步采購需求,確保按要求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同時做好已公開采購意向的咨詢答復工作。
(三)加強統籌協調。各級主管預算單位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及時安排部署,加強對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的督促和指導,確保所屬預算單位嚴格按規定時間和內容公開采購意向,并按要求匯總本部門、本系統所有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后公開,確保采購意向公開不遺漏、不延誤。
(四)加強監督指導。預算單位應當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未公開采購意向的采購項目,不得開展后續采購活動。省財政廳將完善政府采購系統功能,對未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的項目予以預警并限制開展后續采購活動。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預算單位采購意向公開時點和內容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采購意向公開的及時和完整。
廣東省財政廳
2020年5月12日